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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处理劳动关系争议,需提交啥材料及受案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5-08-26 19:16 作者:佚名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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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中,仲裁是常用途径。那么南城律师,仲裁相关法规具体有哪些?核心条款又是如何界定的?为此,记者近期走访了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冯雷。

请问劳动个人与工作提供方一旦产生矛盾诉诸劳动裁判时,须准备哪些文件?

回答如下:申请人须递交仲裁文书,附上证明文件及清单,证明文件中必须含有能表明申请人与雇主之间存在人事关联的初步材料。申请人还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雇主的企业信息公开报告。雇主方面则应提交营业执照,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副本东莞南城律师,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并需加盖官方印章。

问: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主要有哪些?

用人单位与雇员之间,或者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非营利组织与其聘用的员工之间,在劳动关系认定方面,涉及签订、执行、调整、结束工作合同,关于工作时长、休假制度、社会保险金、福利待遇、技能提升以及工作安全防护,还有薪资支付、意外医疗开销、离职补偿或经济赔偿等事务上产生的矛盾。

问:申请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吗?

仲裁申请的有效期限是一年,自当事人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或理应知晓之日起算。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情形导致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仲裁,则仲裁时效将暂停。待导致时效暂停的原因消除后,仲裁期限会从那时起继续计算。劳动雇佣关系持续中若出现薪资拖欠问题产生纠纷的,员工申请调解不须遵循前述的十二个月时效规定,不过一旦雇佣关系结束的,就必须在关系终结时刻起的一年内提出诉求。

问:可以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

发生劳动纠纷时,当事人可选择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也就是合同履行地,或者去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地点,或是其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也就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向相应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这些机构通常表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问:发生劳动争议,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者有权与雇主沟通,或邀请工会及中介机构介入,三方共同商议,促成和解方案。若各方不愿沟通,或商议未果,抑或已达成和解却未兑现,可向调解部门请求介入。若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果,或达成的调解方案遭违反,可申请仲裁机构裁决。若对仲裁结果存异议,可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问:有哪些调解组织可供当事人选择?

答: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依法产生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包括在乡镇、街道设立的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责的组织。

问:合作方商定的离职补偿金,公司没有全额发放,能够申请争议解决吗?

劳动者有权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于已经生效的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履行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超过期限没有履行,另一方当事人能够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问:哪些劳动争议适用终局裁决?

解决工资支付、工伤治疗开销、补偿或赔偿的纠纷,若总额不超过本地最低月薪十二个月的数额;又或涉及劳动规范执行中的工时安排、休息休假、社保缴纳等矛盾,这两类争议都适用最终裁决,裁决结果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约束力,除非法律有其他不同规定。(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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