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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违规停车威胁交警 妨害公务被判刑
时间:2018-03-16 【转载】
一男子不仅在宾阳高铁站前违规停放摩托车,还在执勤交警执勤的时,用言语威胁交警且私自骑行已被扣下的摩托车逃离现场。近日,宾阳县法院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16日11时许,被告人林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载其朋友到宾阳县高铁站乘动车,违规将摩托车停放在高铁站站前小广场。随后该违停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放至拖车上准备拖走。林某某发现后就上前与执勤交警交涉,在请求交警放行车辆未果的情况下,林某某就用言语威胁执勤交警,并私自将其摩托车从拖车上抬下并骑行逃离了现场。
宾阳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最后,法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宾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