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nanchenglsh.com 南城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借钱不还躲执行 涉嫌拒执被逮捕
鹰潭法院网讯 借战友钱做工程,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审理及执行阶段始终躲避,对法院判决应履行的债务拒不履行。7月21日,鹰潭中院执行局法官从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获悉,该院移送的一起涉嫌拒执犯罪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吴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8年9月,吴某以做工程需要交纳保证金为由向战友范某借款20万元,借款当日吴某向范某出具了借条。2011年9月,双方对利息进行结算后由吴某重新向范某出具借条。之后,吴某未归还欠款,范某诉至法院,鹰潭市月湖区法院于2013年5月21日判决吴某返还范某29.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鹰潭市月湖区法院立案执行,吴某拒绝报告财产状况及住所变更情况,故意躲避债权人和法院执行人员,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鹰潭中院对该案提级执行后,于2015年年春节前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吴某为回家过年归还了5.5万元并就剩余债务作出了还款承诺。然而,吴某从拘留所出来后再度躲避执行,未履行还款承诺。为打击吴某的拒执行为,鹰潭中院以涉嫌拒执犯罪将该案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公安立案后对吴某进行网上追逃并最终将其抓获,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遂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据悉,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执行工作合力,鹰潭市公检法于去年8月份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协调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找被执行人、查询、查找被执行人车辆、拘留被执行人、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五大方面明确了三个部门之间的职责要求、分工和时间节点等。此次打击吴某的拒执犯罪行为正是得益于公检法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了执行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