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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两男子两进宫不悔改 诈骗七旬老翁再入狱

时间:2017-08-21  【转载】

上林籍两男子许某某、陆某某自2010年至2015年,均先后两次因诈骗、盗窃触犯刑法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时间不长,两人又故伎重施,重操旧业,以贩卖药品为由诈骗七旬老翁再被抓。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12日,被告人许某某、陆某某与张某某(已判刑)、徐某(另案处理)经共谋后驾驶一辆面包车到上林县三里镇,遇见被害人蒙某某从一银行出来,四人遂以合伙贩卖药品为由骗取被害人蒙某某的存折及密码后,到上林县邮政银行取走蒙某某存折内的人民币23000元。

【审理概况】

上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某、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23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二人合伙诈骗老年人,又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许某某、陆某某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许某某归案后及在法庭审理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陆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许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被告人陆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法官寄语】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许某某、陆某某两人出狱后不但不思悔改,还再次犯罪,竟然对七旬老人下手,应当予以法律制裁。该院通过此案的审理给所有参与诈骗的犯罪分子以法律警醒,有效打击了诈骗犯罪,维护了当地的治安稳定。

 

 

来源:上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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