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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男子冒用他人信用卡 构成诈骗罪
时间:2017-07-24 【转载】
男子勿领与自己名字相似的同事的信用卡,随即将错就错,继续使用该卡,并欠款逾期不还。近日,武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信用卡诈骗案,鉴于被告人杨某认罪态度好,对涉案款项已全额退赔,遂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2012年10月初的一天,杨某在本单位办公室,发现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发卡中心邮寄给本单位与自己姓名相似的同事到期更换的信用卡,起初其误以为是寄给自己的便拿走了,但当其发现拿错后,因该同事已调离本单位,杨某随即产生冒用的念头。随后,杨某使用女儿的手机冒用同姓领导的名义向中国农业银行客服打电话,对该信用卡预留的手机号进行了更改并激活。之后,杨某使用该信用卡,多次在银行ATM机提现共计6000元,并多次以刷卡的方式消费5355.7元,且一直逾期未还。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家属已代其全额偿还冒用他人信用卡所欠的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对涉案款项已全额退赔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应当对其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寄语】天上没有掉下来的煎饼,面对诱惑,切勿心生贪念,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