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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男子酒后入户行窃 醉倒在案发现场被抓现行

时间:2017-07-24  【转载】

惯犯男子酒后再起贪念,入户行窃因酒后头晕无法行走,被回家的主人发现抓了个现行。4月20日,黄龙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12月5日,曾因盗窃三次入狱的被告人王平,酒后再起贪念,趁天刚黑翻墙入室盗窃,先后在黄龙县城的被害人李刚、白斌、王路家中盗窃,盗得笔记本电脑、首饰、文玩核桃、剪指甲套盒等物若干。不料,其在被害人王路家盗窃完准备离开之时,因先前饮酒过多,头晕难以行走,便在被害人家休息,却被回家的主人发现后报警并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告人所盗窃的物品均因认定资料提供不详无法评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平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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