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非法经营pos机 男子领刑并被罚金

时间:2017-07-24  【转载】

男子利用POS机以虚构消费的方式刷卡套现,帮助他人还卡债“养卡”,并从中赚取手续费。日前,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案件,被告人袁某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的6千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犯罪工具pos机7台、手机及笔记本,依法予以没收。

  2015年,袁某得知利用POS机刷卡可套现还贷,便从西安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处购买了一台POS机,先套现还了自己信用卡的透支款。遂从此中嗅到“商机”,2016年6月份,袁某陆续从网上购买了六台已设置好使用商户的POS机,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向朋友介绍宣传拉客户,用POS机以虚构消费的方式刷卡套取信用卡额度内钱款替人还卡债,以收取刷卡手续费赚钱。截止2016年12月8日,被告人袁某用POS机先后向五十个持卡人的八十二张信用卡提供了“养卡”服务,共收取手续费6000余元,养卡还贷交易金额达1243491.7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从事套现、代还信用卡业务,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