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nanchenglsh.com 南城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多年未孕竟是30年前疝气手术害的 男子怒告医院获赔30余万元
时间:2017-05-30 【转载】
西充男子小邓和妻子结婚多年未孕,四处寻医问药才发现竟是30年前小儿疝气手术所致。气愤不已的小邓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医院赔偿小邓31万余元。
婚后未孕 夫妻走上寻医路
今年32岁的小邓和妻子于2012年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很好,一家人憧憬着有一个可爱的孩子。可是几年过去了,孩子迟迟没有来。2014年起,小邓夫妻先后到成都各医院多次检查,后确认妻子小罗正常,小邓为无精症。2015年10月,小邓到成都接受手术治疗。手术中,医生发现小邓的双侧输精管被切掉,术后诊断为梗阻性无精子症。夫妻俩大吃一惊。
大吃一惊 凶手竟是幼儿疝气手术
小邓给家里的父母打电话,询问后得知,除了30年前小邓两岁时在老家医院做过一次小儿双侧腹股沟疝气手术之外,小邓并没有做过其他手术。2016年11月,小邓申请伤残鉴定,经鉴定小邓双侧输精管断裂无法吻合,评定为六级伤残。小邓一家找到医院讨说法,医院辩称,无法确认小邓是不是在该医院做过疝气手术且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一怒之下,小邓将医院告上西充县人民法院。
对簿公堂 法院判决医院败诉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邓2015年在成都做手术之前,仅于1987年在西充县某医院做过疝气手术,故应当认定小邓的梗阻性无精子症系医院手术造成。且医院未举证证明其在给小邓做疝气手术前告知了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并取得了书面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诉讼时效,法院认为该案属于可以延长20年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况,应认定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遂作出判决,限被告医院赔偿小邓3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