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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解读最新慈善法,看个人求助与慈善信托有何新规
东莞南城律师了解到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陆治原
致力于广泛群众性道德践行的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关键标识。作为我国慈善领域根本大法的慈善法,是确保慈善事业实现长远发展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在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并决定自2024年9月5日起开始施行。历经一年,新修改的慈善法得以全面推行,持续激发出全新活力,有力推动着慈善事业朝着健康方向发展。国家领导人着重指出,“法者,治之端也”。于新征程之中,要全面去推进依法兴善之举,做到依法行善之事,达成依法治善之态,那必然得深入地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从而为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给予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取得积极成效
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去学习,贯彻国家领导人,关于慈善事业的,那些重要论述,认真地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那慈善法,推动慈善事业,得以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
慈善法律制度系统加速构建而成。跟新予以修订的慈善法契合适配,接连不断有一系列的配套性政策纷纷问世。在2024年期内修订着《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以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和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等一众部门共同颁布施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与《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由此填充了个人运用网络进行求助、慈善信托等相关领域的制度空白区域。某些省市依据新修改后的慈善法所蕴含的精神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形状况,对本地的慈善法规政策体系加以完善 。促使多项团体标准得以发布,推进慈善标准化建设进程。从整体方面分析,包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标准等在内的较为全面的现代慈善法治体系,正加速构建。
新修改的慈善法为慈善力量有序发展保驾护航,在此情况下,我国慈善组织数量呈现出有序增长的态势,其结构也在逐步优化,质量更是稳步提升,进一步激发了社会活力与创造力。截至目前,全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数量超过1.6万家,经统计净资产超过2400亿元;全国累计备案慈善信托达到2582单,信托财产合同规模共计98.77亿元 。有这么一种情况,互联网慈善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民政部指定了29家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还指定了3家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有600亿人次通过这些指定的平台奉献爱心,奉献的爱心超过了1500亿元,最终形成了人人慈善、随手公益的生动局面。
此句重写后为:对服务大局而言作用显著且成效可观,积极引导慈善助力乡村振兴,在科教兴国方面发挥作用,有力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国家重要战略层面,对促进第三次分配,推动全体人民共同迈向富裕进程作出关键贡献,强化慈善帮扶与政府救助衔接,深入推进扶老助残慈善活动,开展恤幼济困活动,进行生活帮扶慈善行动,助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状况,切实筑牢民生兜底保障防线,大力推动社区慈善发展东莞南城律师,构建梯级慈善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其汇聚慈善资源效能,服务社区居民需求,助力基层治理工作实际效能及意义。对于慈善力量,要进行引导同时加以规范,使之内在具备积极稳妥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进而给受灾群众传递从而使其真切感受到社会温情以及慈善所带给他们的暖意。
慈善监管持续走向规范,构建慈善综合监管机制,和党建工作机构联合,与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作,跟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同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形成合力,共同落实慈善法所明确制定的规范管理规定,深度施行“阳光慈善”工程,切实展开慈善组织管理漏洞以及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方位强化慈善组织执法监管工作,创建问题清单,确立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清单,督促立刻进行整改 。对于所发现的慈善组织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好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工作,还要做好执法工作,并且要配合司法机关;严肃查处应当进行,严厉打击不可少,打击的是假借慈善、公益等名义,或者是假冒慈善组织去从事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此为依法行善营造出良好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重要而紧迫
治国之重器在于法律,善治的前提乃是良法。慈善法与时俱进进行修改,这展现出党中央对慈善事业有着高度的重视,这是完善促进举措、规范慈善事业发展、构建健全契合我国国情的慈善法律制度的必然所需。步入“十五五”新的征程,深度贯彻执行新修改的慈善法,对于提升慈善法治水准、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前行,意义重大且紧迫。
对于新修改的慈善法全面深入地加以贯彻落实,乃是去学习贯彻国家领导人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以及党中央所做出的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国家所提及的领导人同志作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慈善事业予以高度重视。国家领导人针对慈善事业的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支持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要求,强调“要加强公益慈善事业规范管理”,还指出慈善组织“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 。关于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情况,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求,即“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国家领导人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明确了新时代慈善事业的新定位新作用,明确了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新目标新要求,为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国新修改的慈善法,把国家领导人针对慈善事业所发表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且深入地融合并贯穿于法律的核心要义之中,这极其深刻地彰显了以国家领导人同志作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慈善事业所抱有的高度重视以及深切关怀之情。深入地去贯彻以及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这属于贯彻落实国家领导人关于慈善事业所作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的关键步骤,同时也是推动我国慈善事业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及实际行动。
新修改的慈善法,深入贯彻落实它,是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朝着法治化方向发展的必然所需,要求。法治有着稳固根基、稳定预期、利于长远的效能,对于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具备根本性、全局性、稳定以及长期性有着重大的意义。中国慈善事业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走出了一条带有中国特色的发展路径。此次对慈善法进行修改,进一步去继承并发扬优秀传统慈善文化,总结且吸收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实践经验,把中国特色的慈善理念、慈善行为、慈善制度、慈善模式、慈善经验提升为国家法律,着眼于从法治层面去解决新时代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里慈善事业发展的实际问题,探寻契合中国实际与时代要求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以及制度设计,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法治化的发展成效 。要借着深入贯彻落实新近修改的慈善法这个契机,深入去学习钻研贯彻国家领导人所提出的法治思想,进一步地深化去探索具备中国独特特色的慈善法治旅程,给慈善事业能够实现高质量的蓬勃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
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深入推进,这是提升民政部门依法履职能力的必然要求。依法履职是什么呢,它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并且是民政部门推动依法慈善的基本保障。当前的状况是,慈善领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还有新问题,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履职的要求变得更加突出,任务更加繁重 。民政部门身为慈善法的重要倡导者,是慈善法的推动者,还是慈善法的实践者,更是慈善法的执行者,在深入推进慈善法治化时,处于关键岗位,处于关键领域,处于关键环节,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而成的慈善法,要深刻领会慈善法治精神,需熟悉法治条款,要着力增强自身法治素养,要自觉依法用权,要依法履职,要依法办事,要不断提高在工作里运用慈善法规范慈善活动,从而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以及水平 。
深刻把握新修改的慈善法精神实质
在“十五五”时期,慈善事业发展之时,其面临的任务极为繁重,在此情况下,要坚持依法兴善,坚持依法行善,坚持依法治善,就必然需要将学懂弄通慈善法,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领导人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同进行学习领会,进而进一步深刻地去把握新修改的慈善法的精神实质。
牢牢深刻地去把握,加强党对于慈善事业的领导这一最为根本的所在。某国家领导人着重强调道,“党的领导直接关联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关联着其前途命运,关联着其最终成败”。慈善事业乃是党进行领导之下的崇高事业一桩,支持慈善事业的拓展且发展,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主要重要实践,以及生动鲜活的体现。新修订的慈善法,将坚持党对慈善事业的领导贯彻至法律内,增添了“慈善工作秉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样的要求,有力强化了慈善事业的领导力量,为保障慈善事业方向无误且高质量发展给予了坚实有力政治保障。一定要严谨领会慈善工作的政治性、赋予人民福祉属性、公益惠民属性,把党的领导切实落实于慈善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以及各个环节,达成始终同党思想一致、目标一致、同步践行。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在范围领域方面呈现出新特点新情况,迫切讲求优化制度设计、健全监管机制于其中,在内容方式方面展现出新特点新情况,急切期望完善制度设计、健全监管机制于其内,在参与主体方面呈现出新特点新情况,迫切需要优化制度设计、健全监管机制于其里,深刻把握要牢牢抓住加强规范管理这一关键之处。新修改的慈善法,将焦点聚集于慈善领域规范管理问题当中,增添了政府对慈善事业的统筹其职、协调其责、督促其力和指导其要的职责规定,要求夯实业务主管单位责任,强化对慈善活动的指导之责、监督之任、管理之务和服务之义,并且对规范应急慈善以及个人救助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一定要深切领会慈善事业规范管理所具备的内在要求,深度明白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障慈善事业于发展进程里规范有序,在规范状态下持续发展。
深切领会支持推动慈善事业前行这一指引方向。法律侧重于规范,重点在于引领。完备促进举措,进一步促使慈善事业进步,这是慈善法修订的核心主旨所在。新近修补的慈善法,增强政府及其部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责,完备有关优惠政策的规定,激励社会力量踊跃投身慈善事业,激发慈善组织活力等,深切彰显了鼓励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显著导向。推动落实各项支持举措,激发社会蕴藏的慈善正能量,共同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并形成多方协作让慈善事业繁荣发展这样的生动局面的基本方向,是必须深刻把握坚持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句号。
要深切领会强化法律责任这一保障,法律责任是法律义务履行的保障机制,也是法律义务违反的矫正机制,它深刻彰显法律的国家强制力与有效性,慈善事业的法治保障务必强化法律责任,新修改的慈善法,划定底线、标明红线,明晰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升法律的约束力与威慑力,利于增强慈善公信力,必须深切领会强化法律责任这一保障,严格慈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保证慈善事业在法治化、规范化道路上稳步前行。
持续推动新修改的慈善法见行见效
身处于新的前行路程之上,一定要深入去施行新近修改的慈善相关法律,进一步强化依据法律履行职责的能力,确切保证将那呈现于纸面之上的法律转变成为付诸实际行动当中的法律,促使慈善领域的法治能够切实达成预期之高效实施效果,毕竟天下所有事情,并非在立法这个环节存在困难,而是在法律必然能够得到切实执行这一方面存在困难 。
你提供的内容存在错误信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智慧结晶,并不是某一个“国家领导人”。 正确内容应该是:坚持党对慈善工作的领导,把准慈善事业发展的正确航向。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慈善事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慈善领域落地生根。把党的领导贯彻至慈善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以及各个环节,教育并引导广大慈善事业参与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去响应党的号召,落实党的部署,进而发挥正能量。构建并完善党组织参与慈善组织决策与监督的机制,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以及政治把关,确保慈善事业发展始终依照国家领导人所指引的航向稳健前行。
秉持依法推动慈善事业兴盛的原则,为慈善事业的进步予以强有力的支撑力量。慈善事业属于全民共享的事业范畴,务必要加大推进的力度呀,全力激活全民所具备的爱心,充分调动起全社会的热忱之情。进一步对认定的程序进行优化处理,打造塑造一批在政治层面可靠、治理方面规范、服务环节专业、秉持诚信且自律的慈善组织,以此推进慈善组织在数量上能够有序地实现增长,在质量方面向着稳步提升的方向发展。积极主动地进行协调沟通,促使慈善法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激励扶持举措能够得以落实,强化在政府购买服务、金融等相关领域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以创新的方式开展慈善活动,对互联网慈善进行规范发展,大力推动社区慈善的进步,支持慈善信托的发展进程;要持续不断提升慈善参与所具备的广泛性、便捷性、趣味性以及规范性,还要提升慈善活动的感知度、可及性、精准性以及持续性,从而能够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大针对慈行善举的表彰嘉许力度,丰富并拓展慈善宣传的阵地以及载体,传播真善美的理念、传递积极的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形成一种向上向善的生动局面。
在秉持依法行善的原则前行之时,以有力之举推动综合监管机制的构建。着手去构建起依托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开展工作为基石的机制,让相关职能部门在其中各自履行自己职责,彼此进行分工协作,从而形成综合监管机制。紧紧抓住慈善组织公信力这一至为关键的要点不放,切实地引导慈善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而完善自身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自我约束机制,不断加强内部管控力度。再进一步健全行业规范以及行为准则,积极培育慈善行业组织,以此强化行业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方面的能力展现。同时,强化信用约束手段,大力提升监管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化解慈善领域呈现出的风险隐患。不断持续推进“阳光慈善”工程的落实,促使慈善组织全方位履行信息公开的责任与义务,深入展开针对慈善组织管理当中存在的漏洞以及风险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果断坚决地整治并打击个别慈善组织及其相关人员滥用善款、滋生贪腐等较为突出的问题,着手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方面的长效机制体制,坚定不移地守住底线红线这一标准要求,广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活动,推动促使形成依法行善的浓厚强烈氛围。
秉持依法治善之理念,不断去完善慈善法治体系。慈善有着对法律保障的需求,爱心也有着对制度护航的需求,推进慈善法治建设,其路途长远且责任重大。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进行改革创新南城律师,持续做好慈善法律法规方面的立、改、废、释工作,从而让法规政策能够更契合慈善事业发展的现实需求。着力推进《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着手制定并修订对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里所涉及的支出、管理费用以及募捐成本等方面的规定,促使在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慈善信托管理以及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等领域的法规政策得以完善,从而推动慈善法律体系变得更为衔接紧密、统筹协调,达成系统完备的要求,进而做到使慈善领域的各项工作都能够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得以遵循、有明确的制度章程可以依照践行。各个地区应当依据本地慈善事业发展所产生的实际需要,着重去制定那些具有“小快灵”特点、聚焦于“小切口”的配套政策以及实施细则,以此来提供更为详尽具体的制度方面的支撑,全力以赴促进法律的创新规制能够切实转化成为具有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的实践成果,最终实现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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