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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南海问题需耐心,警惕仲裁案背后的不良企图

时间:2025-08-26 19:23 作者:佚名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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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南海事务不能急于求成,相关各方在商议对策时需保持冷静和耐性东莞南城律师,依据过往的真实情况,切实体现国际法规所倡导的互谅互济与协同努力,一道守护住南海当前获得的安宁局面,一同开拓出各方互利共荣的明天

近些年,每逢7月12日左右,国际社会就会出现鼓吹所谓“南海司法裁决”及其“结论”的言论,今年同样如此。这背后既有部分南海争议方试图“确认”司法裁决、强化自身主张的错误判断,也有少数外部力量干预南海事务、破坏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的恶意行为。

国际上普遍明白并承认中国对于南海仲裁案所持的明确态度,即不采纳仲裁方案,不参与相关程序,也不认可最终判决的效力南城律师,然而少数国家依然未能从本质上意识到这项仲裁决定给相关国家处理南海争端带来的极大阻碍,损害了国际纠纷解决体系的公平性与权威地位,更对依照国际法构建的国际秩序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仲裁结果与国际法治原则相悖离。主张“裁决就是国际法”观点的内在依据,在于该裁决出自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相关争端处理程序而设立的仲裁机构,因此它在法律上具有最终且不可更改的效力。不过,由菲律宾单方面申请组建的“仲裁庭”无视“国家自主决定”准则实施权力超出范围裁判,它产生的“判决”必然是空中楼阁、无本之木。

仲裁庭完全无视《公约》中关于领土主权不可更改的核心内容,也漠视中国经由公开途径传达的观点和态度,对菲律宾刻意修饰的请求全部采纳,实际上强行决定领土归属问题,这违背了国际司法和仲裁组织通常坚持的基本准则和自我约束的态度,不仅会削弱签约国对《公约》争议处理方式的信任,也损害了国际司法和仲裁机构长久以来建立的权威形象。“仲裁庭”还假借“阐释”之名行“立法”之实,在诸如“历史性权利”“群岛整体性”“岛屿制度”等议题上任意修改乃至创立海洋法准则,动摇了国家作为国际法参与者的地位。

仲裁的“判决”违背了公正合理的原则。国际司法与仲裁机构的根本任务是保障国际上的公平正义,然而一个为地缘政治利益而成立的“裁决机构”显然无法履行这一使命。在“争议解决”的关键阶段,某些外国势力干预的用心十分明显。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曾担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这个法庭是日本一手促成的“南海仲裁庭”;与此同时,他还担任日本政府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在背后协助日美加强同盟,并协调两国关于钓鱼岛问题的政策。另外,“仲裁庭”多次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理睬,甚至特意邀请菲律宾提供更多所谓“证据”,在未询问菲方专家报告内容也未仔细核查的情况下就轻易接受,违背了国际法上普遍的证据原则。

仲裁结果与平息纷争的本意大相径庭。南海议题涉及众多国家,领土归属和海域划分争议相互关联,融合了历史背景、政治立场和法律层面等多方面考量,绝非任何所谓判决能够简单了结,尤其是片面出台、存在明显缺陷的判决文书。南海当前局面保持基本稳定,并非源于所谓仲裁裁决消除了相关矛盾。倘若某些国家继续沉溺于“判决就是国际规则”的错误观念,期望中国会认可一个缺乏公正合理基础的最终办法,那么这样做必定会背离处理南海争议的正确方向。

中国对那项判决持否定态度,不认可其效力,也不接受以该判决为依据的任何要求或举措,旨在捍卫《公约》所规定的合理权利,同时保障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完整面貌、庄重地位以及威严性。处理南海事务不能急于求成,相关方在商议对策时需保持冷静和耐性,依据既成历史背景,切实体现国际法规所倡导的互谅互助态度,一道守护好南海现存的安宁局面,一道开拓互利共荣的明天。

(作者为中国南海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所所长丁 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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