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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发展

时间:2025-03-06 19:18 作者:佚名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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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中央组织和人员委员会办公室以及致力于加强处理劳动和人员争议的效率的财政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2012]第13号)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组织和人员职员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局),福建省公务员局,组织和人员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和人员委员会办公室和财务部:

为了实施CPC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建立和谐关系的要求,认真地实施劳工争端调解和仲裁法,实施“在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经济和社会共和国的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概述”局势,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维护当事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并全面促进劳动和人员争议调解和仲裁的科学发展,我们在此提出了以下意见,以有效地增强劳动和人员争议的效率。

1。加强劳动和人员争议处理的效率是适应新情况发展的重要任务。

(1)劳工和人员争议调解和仲裁是社会管理中利息协调机制,需求表达机制,冲突调解机制和权利保护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议会中央委员会的“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指出,我的国家目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会时期,以及在社会矛盾的巨大时期。人民内部的冲突经常发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许多问题。加强和创新的社会管理与党的统治地位,国家的长期稳定以及人民的生活和和平与满足工作有关。劳工和人员争议调解和仲裁是解决劳工和人员争议的主要手段,已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领域,并且是社会管理中各种兴趣协调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以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因此,加强调解和仲裁工作,增强劳工和人员争议处理的有效性,并有效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突出问题,是新时代各级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

(2)全面提高劳工和人员争议调解和仲裁的社会服务能力是维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和人事关系的新状况的迫切要求。目前,我的国家处于加快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关键时期。公共机构的人员制度改革即将被充分实施。劳动与人事关系冲突进入了一个容易发生和频繁发生的时期,调解劳工和人员纠纷的任务变得越来越重。 CPC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对此非常重视,强调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我们目前必须掌握的紧迫而重要的政治任务,并努力减少劳资关系领域的矛盾和争议。需要改善劳资纠纷调解和仲裁系统,加强劳工争端法院的基本结构,并努力解决基本工作薄弱的问题以及在基层劳动关系水平上的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改善劳工和人员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并巩固劳工和人员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的基础是建立和谐的劳动和人事关系整体状况的需求,并且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以及CADRE和人事系统的改革。所有地区都应完全认识到提高劳工和人员争议调解和仲裁的社会服务能力的紧迫性,并应加强劳动和人员争议调解和仲裁的效率,这是实施“ 12五年计划”的概述的重要措施,并认真地实现结果。

2。加强仲裁机构的建设,并有效提高处理劳动和人员争议的有效性

(1)仲裁机构实体建设的原则。仲裁机构的建设是指劳工和人员争端仲裁委员会的执行,该委员会特别从事日常工作,例如争议调解和仲裁。实体劳工和人员争端仲裁委员会的办公室可称为“劳工和人员争议仲裁法院”或其他名称,这些名字是由当地人民政府专门确定的。综合结构应遵守科学规划,整体计划,适应当地条件的原则,并专注于有效性,合理建立机构和装备人员,基于仲裁案件处理地点的构建以及实施仲裁资金作为保证,并努力提高劳动和人员争议处理的有效性。我们不仅必须基于当前有效响应争议案件的持续和频繁发生的状况,还集中在“ 12五年计划”期间的劳动和人员争议仲裁的需求上,科学而合理地,合理地确定实体服务机构的规模,案例处理机构,案例处理机构,持续的构造,以及持续的构造,以实施实施,以实现实施,以实现一定的衡量,以实现一定的衡量,以实现一定的衡量 方式。

(2)仲裁机构实体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物理构建的目的是,到第12五年计划结束时,所有地区通常都将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身体服务,并满足建立和谐的劳动和人事关系的要求,反映出有效,方便,方便且公平的劳动力和人员辩护的特征,具有强大的争议处理能力,社会可信度和高级社会管理和服务范围,并具有较高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具体计划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

3。加强仲裁团队的建设,并努力提高仲裁员的质量和能力

(1)合理分配仲裁人员。所有地区都应根据仲裁工作的实际需求和科学发展的要求合理地确定全职仲裁员的数量和记录人员的数量。当仲裁机构安排全职仲裁员时,他们应确保根据法律规定法院的基本要求。仲裁员的招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根据职位要求公开招募或公开招募或招募。可以从具有某些法律专业知识的人那里招募辅助人员,例如记录人员。

(2)积极扩展兼职仲裁员的渠道。地方可以雇用符合工会,企业代表组织,教学和科学研究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兼职仲裁员,以积极扩展兼职仲裁员的来源渠道。我们必须根据全日制和兼职仲裁员的特征来全面发挥我们各自的优势,并提高仲裁案件处理水平。

(iii)加强仲裁员的工作风格和能力建设的建设。所有地区都应加强仲裁员的意识形态,风格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仲裁员的整体状况,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仲裁员的全面质量和专业道德,并提高仲裁员的法律知识申请能力,争议处理能力,紧急响应能力,紧急响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必要建立良好的仲裁员社会形象,并增强仲裁活动的严肃性和信誉。仲裁员应在处理案件时穿正式的衣服,并且在中央政府下方,所有省份,自治区域和市政当局都统一了具体要求。

4。加强仲裁基础设施的构建,并努力提高仲裁社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1)加强仲裁站点的构建。仲裁案件处理场地应相对独立,并具有完整的设施和功能,可以满足仲裁案件处理和日常工作的基本需求。在经济发展地区的仲裁庭的建设应逐步标准化;经济欠发达的县(城市,地区)应确保有特殊的仲裁庭以及案件处理所需的其他基本地点和设施,以便为当事方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以参与调解和仲裁活动。

(2)加强仲裁庭基本设备的设备和更新。所有地区都应逐步解决案件处理所需的基本设备,包括仲裁法庭的专业设备,档案存储设备,安全监控设备以及特殊案例处理车辆的设备进行仲裁,并不断改善案件处理条件。

(iii)加强仲裁信息的构建。所有地区都应将仲裁信息的构建作为“黄金保护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有效地改善仲裁信息化设施和条件,并提高仲裁信息的水平。我们必须逐渐实现案例处理流程和结果的信息共享,并具有咨询,信息交流,工作研究,案例处理过程管理和询问,案例处理监督等的功能,以满足仲裁工作和社会的广泛需求。

5。实施特殊资金进行仲裁,并努力增强仲裁保证能力

(1)根据法律保证仲裁资金需求。所有地区都应按照劳工纠纷调解和仲裁法的规定在当地财政预算中包括有关财务保护仲裁资金的规定,以及“财政部的通知以及国家发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宣布100个行政和机构收费项目的宣布,并宣布宣布100个行政和机构费用筹集资金”(财务和综合计划)(2008年2008年)[2008年]停止仲裁费,仲裁资金将包括在当地的财政预算中,以确保在同一级别的财务保证仲裁资金。仲裁基金包括人员资金,公共资金,特殊仲裁基金等。具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提高全日制和兼职仲裁员的案件处理标准。

(2)提供免费的仲裁服务。所有地区都应加强仲裁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并在仲裁活动期间为当事方提供免费,方便和有效的服务。提供免费的法律宣传南城律师,仲裁指导,风险通知和其他材料,积极创建方便且实用的在线平台,提供免费的信息服务和咨询等;积极创建条件,以方便各方的法律援助,提供仲裁文件以及裁决和审判联系。

6.改善仲裁工作系统,并努力提高仲裁的科学管理能力

(1)加强仲裁委员会的责任。有必要建立和改善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全面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并根据法律履行仲裁委员会的职责,以指定,驳回仲裁员,接受案件,处理大规模或困难案件以及监督仲裁活动。

(2)加强仲裁案件处理的质量管理。有必要建立和改进案件处理工作过程系统,根据法律制定科学和合理的案件处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所有方面,例如案件接收,备案和法院审判,以确保案件处理过程是标准化,统一和有序的。有必要建立和改善案件处理的质量跟踪和监督系统,加强案件处理的质量管理,并确保案件审判程序是合法的,适当适用法律,并统一仲裁裁决。

(iii)加强仲裁工作的管理。有必要建立和改善仲裁人员的管理系统,并加强对仲裁员,记录员和其他员工的访问,培训和评估的管理。有必要建立和改进各种系统,例如使用仲裁文件,仲裁案件管理,仲裁信息管理,仲裁统计分析和报告东莞南城律师,并合并仲裁的基本管理工作。我们必须积极进行仲裁,并创建高质量的服务窗口活动,并加强有关正直,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4)加强仲裁工作的协调。有必要建立和改善“监管,裁决和审判”的协调系统,加强与请愿,劳动监督,劳工和人员争议的调解组织以及人民争议,建立良好的联系,裁定和审判联系,提高仲裁效率,并开放党派保护其权利的渠道。

7。有效加强劳工和人员争议处理效率构建的组织领导

(1)加强合作并形成联合力量。所有地区都应包括劳动和人员争议处理效率的建设,以“ 12年五年计划”概述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并将仲裁机构的实体建设为核心。所有相关部门都应加强协调与合作,组成共同促进仲裁机构的物理建设,并努力提高其地区的劳工和人员争议调解和仲裁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2)根据实际条件,澄清任务。在党委员会和政府的领导下,所有地区均应根据当地条件制定实际的工作计划和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建筑标准,实施进度,保证措施等。

(3)加强监督并严格实施。所有地区都应建立和改善目标责任系统,分解各个级别的各种目标和任务,并清楚地完成任务,职责,时间限制和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实施所有措施和要求,并确保劳动和人员争议处理效率的所有目标和任务均准时完成。

2012年2月9日

以上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和人员委员会办公室的意见的答案,以及加强询问网络编辑详细介绍的劳工和人员争议的财政部。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注意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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