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北京二中院成功审结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5-02-21 19:46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南城律师了解到

最近,第二个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部门的什叶派法官成功地裁定了合同纠纷案,并赢得了双方的赞美。同时,另一个相关案件成功解决了,这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减轻了有关当事方的负担。

此案是仓储合同纠纷。原告的肉类公司和被告的存储公司签署了“冷冻和冷藏的存储服务协议”,规定被告在北京的方格山区提供了冷藏库,向原告提供存储服务。 2020年9月,北京的区的一个城镇政府发布了“一段时间内拆除和回填的决定”,确定涉及的冷藏库是非法建造的,并且在收到决定后15天内拆除了限制令。在得知所涉及的冷藏在指定的一段时间内被拆除后,为了避免损失更大40万元人民币。

原告认为,上述费用是由于被告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因此他起诉法院。

审判后,第一案法院确定,被告提供的仓储设施不合法,构成违反合同。原告决定转移冷冻肉以避免损失的扩大是一项合理的措施。根据合同法,原告有权和义务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止损失的扩大。为防止损失扩大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因此,支持某些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家仓储公司不满意,并向第二个中级法院上诉,理由是撤销了“当前的“关于拆除和回填的决定”,尚不清楚它是否是非法建筑。案件是不可抗力的,他不应该承担责任。” 。

经过审判,第二案法院作出了判决,对原始判决,拒绝了仓储公司的上诉,在判决中,原告表示,在选择仓储方和验证相关程序时,货物的特殊性质应应考虑到更严格和谨慎。防止这种事情再次发生”建议。在接受二判决后,原告的肉类公司表示真诚接受法院的建议,并说:“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并采取了多方面的方法来提高储备冷藏水平。 “在随后的冷藏选择过程中,它将“更多”。高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信息和手续的审核,以实现“预防风险”和“高质量”工作目标。”

在收到二判决后,负责仓储公司的人表示不满,认为这显然是肉类公司提交的接送申请,并且无权阻止它。当时,发布了“一次拆除和回填的决定”,并已发送给相关部门。申请重新审议后东莞南城律师,该决定已被撤销,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负责人打电话给法官什叶法官。在两个多小时的电话中,法官Shi Lei根据案件的事实审查了整体审判想法,仔细聆听各方的问题,并使用简单易于理解的语言将其分开并解决怀疑一一。最后,一家仓储公司被说服,并表示将向法院提取对另一种案件的上诉。法官什·莱(Shi Lei)对法律的耐心解释并进行了推理南城律师,并同时解决了两个合同纠纷,并实现了“一揽子解决冲突和纠纷”。

东莞南城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