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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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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与雇主责任险理赔冲突吗
东莞南城律师了解到
本期《工人日报》主持人——中国产业网记者 刘旭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的公司为其雇员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但他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今年我在工作中受伤,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公司办理了商业保险理赔手续,并向我支付了保险理赔金额26000元。后来,当我向公司索赔工伤保险时,我们双方就该工人已领取的保险赔偿是否可以从公司应承担的12万元赔偿总额中扣除发生了争执。
公司认为东莞南城律师,既然我已经收到了部分补偿,就应该扣除。我认为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不存在冲突南城律师,都应该得到赔偿。我想请您分析一下我们谁是对的。
大连曹师傅
解开你的疑虑
曹老师您好!
劳动者预先缴纳的雇主责任保险费应当从工伤赔偿金额中扣除,但保险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雇主责任保险是为转移雇主赔偿责任风险而购买的保险。被保险人依法对职工伤亡承担赔偿责任是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的前提。在保险合同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保险金归被保险人所有。
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职工已缴纳雇主责任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时,应当扣除雇主责任保险费。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造成第三者损害并确定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责任的,保险人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雇主购买雇主责任保险。该保险的目的是补偿用人单位对职工经济赔偿的法律责任,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压力。虽然双方未就如何处理保险理赔达成一致,但如果工人因此获得双倍利润,公司的损失并没有通过购买保险来补偿,这显然违背了公司投保的目的,增加了公司的损失。公司经营负担。 。因此,公司主张劳动者收到的雇主责任保险赔偿金应从其应承担的工伤赔偿金中扣除。
雇主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其雇用的人员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作为一种有效转移风险的财产保险,近年来受到了众多雇主或用人单位的青睐。其目的是减轻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在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雇员未就保险理赔金额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应尊重雇主投保的目的,发挥雇主责任保险在有效降低用人单位就业风险方面的作用。应充分利用。
王金海 北京盈科(大连)南城律师事务所南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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