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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年法考重点:证据的运用归纳

时间:2024-10-20 15:0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南城律师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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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使用

就职

1、证据能力

1. 证据的性质

(1)客观性。

(2)相关性。

(3)合法性。

2、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

收集

(一)主体:公安司法人员及南城律师。

(二)要求:①合法; ②及时,③客观、全面、深入、细致。

(三)不同类型证据的收集要求:①物证、书证的收集; ②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辩解。

审查判断(需要直接排除的情况和可以纠正的情况)

(一)物证;

(二)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

(四)鉴定意见;

(5) 识别成绩单;

(六)检验记录、调查实验记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七)技术调查和调查证据。

三、刑事证据规则

调整证据能力的证据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传闻规则。

(3)认罪任意性规则。

(四)意见证据规则。

(5)最佳证据规则。

调整证明力的证据规则

(一)协会章程。

(二)强化证据规则。

2. 证明实力

指已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是否具有证明作用以及其程度,即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价值。

3. 刑事诉讼证明

1. 概念

是指国家公诉机关和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司法机关提交证据,运用证据澄清争议事实,证明诉讼有效性的活动。索赔。

2.证明对象

(一)需证明的事实:①实体法事实; ②程序法事实。

(2) 豁免事实。

3. 举证责任

是指人民检察院或者当事人应当承担收集或者提供证据,以证明应当认定的案件事实或者支持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无法成立的后果。

实践

1.(2019记忆版选择题)张某因涉嫌火车扒窃被查处。案发时东莞南城律师,王毅、陈兵与张某同乘车厢。他们在调查阶段作为证人提供了证据。证人证言。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项选项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向法院提交的讯问笔录虽未经受讯问人张某签字核对确认,但如果能够补充、更正或者能够给出合理解释的,法院可以采信作为结案的依据。

B、辩护人刘丁向法院申请王怡出庭作证,法院通知刘丁说明其拟证明的案件事实。

C、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对王菲的证言没有争议,法庭调查阶段不能再出示证言。

D、庭审期间,陈兵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以调查阶段提供的证言作为定案的依据。法院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DAY 16】参考答案

ABC。

A项:凡是来自原始来源,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均为原始证据。防盗门上的划痕直接来自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因此是原始证据。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B、物证多以物体、痕迹等实物形式作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物证、书证、检查、检查记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均属于物证。丢失的影片清单是文献证据,因此也是物证。因此,选项B正确。

C项东莞南城律师,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证明的证据。丢失的胶片无法独立、直接地反映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丢失的胶片屈服于间接证据。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

D 项:与案件事实不直接相关的任何内容。相反,它是从间接、非主要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证据。犯罪嫌疑人犯罪的监控记录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是原始证据。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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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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