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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如何发现问题?前期准备是关键

时间:2024-09-24 22:5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南城律师了解到

当时有记者问,“为什么有些问题在当地无法发现,但督察一个月内就能发现这么多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是如何发现这些问题的?

翟青说,中央环保督察组每次下去,督察组其实都“做足功课”,虽然督察组只呆一个月,但准备工作往往要花几个月甚至半年的时间。

督查人员进派出所前,会从日常情况中梳理线索,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同时还会进行大规模卧底调查,获取大量第一手材料。

在此基础上,督察人员进场前夕会形成工作手册,每本手册至少有40-50页,基本囊括了问题线索,有的甚至提前进行了取样、图像取证。

正是这些前期的准备,为问题的验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翟青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直到11月21日才启动,但前期准备其实在“几个月甚至半年前”就开始了。为何督察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通报第一批典型案例。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要想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准备,不能只依赖督察组进驻的一个月的督察期,而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关注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才能更好地应对督察组的检查。

老问题

还有新问题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除了速度比以往更快之外,重点也有变化。

在第三轮督察启动时,《环保圈》分析了第三轮督察的三个新重点,即: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区域战略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但本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并未提及环境基础设施问题。

此次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典型案例:福建省漳州市海洋保护力度不力,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存在

典型案例: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生态修复为名违规挖湖造景

典型案例:海南省一些地方红树林保护力度不够,侵占破坏问题仍然普遍。

典型案例:甘肃省张掖市非法取水加剧生态恶化风险

典型案例: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开发无序扩张,加重生态环境负担

从标题可以看出,5起案件几乎都与生态有关,而像第一轮、第二轮督查中经常出现的“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等案件已经不见踪影。

这一变化说明,经过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至少以前简单粗暴的“低级错误”已经少了很多。

比如在青海,第二轮督查中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青海新谷公司沥青项目违法违规运行,严重污染环境”“青海海北州部分垃圾填埋场设置暗管,将渗滤液直排环境”,主要还是环境污染。而这次的问题变成了“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开发无序扩张,加重生态环境负担”,这是资源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不过,也有省份屡屡犯错,如福建、海南。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中,有通报称“海南澄迈县肆意围海造地,破坏红树林”。第三轮督察中,海南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对红树林保护不力,侵占破坏问题仍时有发生”。

▼11月23日,检查组用无人机拍摄到海南省儋州市光村镇21.9英亩红树林,这些红树林处于生态保护红线内,正在遭到陆续砍伐。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两轮发现的问题均是由于红树林保护不力造成的。

福建省在第二轮通报中也发现,“福清市江阴港经济区周边部分海域污染治理不力,水质严重恶化”。本轮通报发现,“漳州市仍然存在海洋保护不力、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问题”。

保护海洋环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总体来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始关注生态恶化等新问题,同时也没有忘记红树林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老问题。

这就要求地方在抓好第二轮巡视整改老问题的同时,也要与时俱进,关注生态、资源开发和保护、双碳等新问题,更好应对巡视。

5.典型案例

一切都与水有关

如前所述,环境基础设施问题并不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之列。

但未被列入名单,并不代表没有受到关注。据媒体报道,环境基础设施问题也受到了督察组的关注。

在兰州市,丰泉垃圾处理厂、兰州市污泥处理厂因“处理厂恶臭、污泥运输影响居民生活”等问题,成为周边居民投诉热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接到举报信后,将案件移送地方有关部门。随后,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兰州市污水处理督察中心、兰州市建设投资公司等到现场调研分析,对污泥处理厂臭气产生区域进行调查。经分析原因,初步判断九州大道上的城市垃圾车、污泥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臭气,影响江南明珠小区周边环境。

很快,相关整改措施出台。对于可能产生臭味的污泥运输处置,兰州市将首先想办法降低出厂污泥含水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泥产生量。泥浆运输采用密闭容器,车辆出厂前进行清洗。对运输过程中出现臭味溢出、车身脏污等问题的车辆将进行处罚,防止运输过程中产生臭味。

除了这些与环境基础设施直接相关的问题外,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还透露出一些新的信号。

比如,首批5起典型案件,均与“水”有关。

甘肃、青海的问题是“非法取水”和“非法开采地下水”,河南的问题是非法“挖湖造景”,海南、福建的问题是非法用海和非法填海造地。

▼2023年10月,督查组暗中发现,格尔木盐化(集团)公司委托青海黄河实业集团建安公司经营氯化钾项目,后者在都兰县沙漠地区私自打井抽取地下水。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中国环境报分析称,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大保护治理格局”,为实现全要素国土空间治理、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这意味着要以入海河流为重点,统筹实施流域管理与海域管理。

5个典型案例紧紧围绕“水”问题,聚焦黄河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

因此,各省要以这次督查报告为警示,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切实做好督查整改工作。

众所周知,随着“双碳”时代的到来,环保行业理念也在发生着变化,传统的末端治理思路正在发生改变,资源循环利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等理念逐渐兴起。

五个典型督察案例均与“水”有关,说明当前水资源问题十分严峻,受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高度重视,这也为环保产业打开了一扇大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这份报告代表着地方政府未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如果污水处理企业能看到其中的商机,做好污水资源化利用,把水污染变成水资源,就能满足地方政府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痛点。

这样的商机,在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不胜枚举。

由此来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委员会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虽然看似与环保产业无关,但实际上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也希望广大环保企业能够密切关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动态,把握动态和商机,实现企业成长发展。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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