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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合作的三大定律:如何实现愉快合作

时间:2024-09-24 21:5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南城律师了解到

有些律师之间合作得很好,但有些律师之间合作得不好。怎样才能让合作愉快,顺利实现共同目标呢?我们现在提出律师团队合作的三种方法,也称三定律。这三定律是什么呢?

1.团结致胜法则

在军事上,有一个用兵原则,就是集中优势兵力歼灭敌人。就是在和敌人决战的时候,要集中兵力,形成压倒性的优势,然后才能打歼灭战,消灭敌人。我们在战争史上经常看到这种策略。比如近代国民党北伐张作霖,蒋、冯、阎、桂四大集团在北京会师,张作霖只能逃到塞外。在共产党对国民党的经典战役——三大战役中,每次都是共产党的军队集中使用,在局部力量上形成绝对优势,逐渐吞噬国民党军队。国民党吃亏的地方就在这里,虽然在整体军事实力上占优势,但是部署分散,无法形成合力,只能被共产党各个击破。

律师之间合作也是一样,每个律师单独行动的时候,力量是弱的,但是一旦合作起来,力量就会非常大。所以,律师要有主动的合作意识,避免单打独斗,形成合力,把案件办好。比如,在接案子的时候,一个人谈判不过来,可以叫同事来帮忙,两个人一起谈判,就能打赢官司。在办案的时候,遇到自己没处理过的案子,或者比较难、比较复杂的案子,可以和同事合作,一起处理。

律师团结协作,要注意利益的合理分配和任务的难度,不能让一个人独享所有利益,也不能把繁重的任务全部推给对方,而是要公平合理地安排,这样才能持续合作,形成稳定、团结、合作关系。

2. 转介法则

有句成语叫“王婆卖瓜,夸夸其谈”,形容一个精明的店主,总是夸自己产品好。那么,这样做有效吗?肯定是无效的。客户会认为你卖产品一定要说你的产品好,为了赚钱,你肯定不会说坏话,一定会吹嘘好话。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所以,自我推销或者自我吹捧往往都会失败。面对客户,律师总是说自己服务好,经验丰富,但是客户不相信。该怎么办呢?

如果我说我很好,客户十有八九相信,那我算是很幸运了。那么,如果别人说我服务好呢?那就不一样了,会起到一句顶十句的效果。我说我很好,有个人关系,是自我推销,别人是旁观者,了解我之后再说,相当于多了一个信用担保,效果肯定不一样。所以,面对客户对律师自我推销的怀疑,律师可以选择把客户介绍给自己熟悉的同行或者合作方,这样客户信任、签单的概率就会大很多。我把客户推荐给我的同行,那同行能不能推荐给我呢?当然,因为对于同行来说,他们没有办法应对持怀疑态度的客户。推荐给别人,可以提高成功率。很多律师在想,如果有客户或者机会,我为什么不自己去接,自己去谈,谈完之后收入全部都是我的。更何况,有人有坏主意,宁可自己不拿,也不要给别人拿,没必要这么做。对于不信任你的客户,你真的没有更好的办法,还不如把他们介绍给你的同行。从另一个角度看,推荐定律其实就是不信任定律。客户对只见过一次面的律师不信任,这是很自然也很常见的。只有推荐,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这种不信任,增加成功的概率。

在引荐过程中,如果律师得到他人推荐,并成功谈成案件,需要注意利益分配,给予相应奖励,或记取人情,找机会报答。

3. 变换定律

我们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一种方法不行,就经常换一种方法试试,直接计算不行,我就用代换法,换个思路,经常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办案也是一样,比如一个法院办案,调解阶段的法官和审判阶段的法官不是同一个人,法院这样安排,就是为了避免法官在审判阶段有先入为主的考虑。安排不同的法官办案,对案件的顺利处理也有好处,不同的人思维模式不一样,如果案件在调解阶段调解不成功,法官在审判阶段思维模式不一样,案件调解成功的几率就更大。不只是调解阶段,在执行阶段,有些法院也在这么做,换不同的法官来执行案件,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这能给我们律师办案有什么启发呢?

办案时,如果一种思路不行,可以换一种思路试试。比如一个案子打一次官司解决不了,可以打两次官司。再比如一个集资案子,如果打官司可能要打很久,可以选择报公安局,让公安局立案侦查。办案时,可能跟委托人沟通不好,可以选择让合作的律师跟委托人沟通清楚,解释清楚。如果自己一个人办不了案,可能是因为你的方法、思路有问题,你自己没注意到,换个同事去交涉,也许有效果。

不管是办案还是接案,一个思路不行就换一个思路,一个人不行就找别人来做,方法、手段灵活运用,才能把案子办得顺利。

总结

在我们的律师生涯中,与同事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只有重视处理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才能办好案件,才能成长发展自己,实现职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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