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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肖飒律师:关于律师合作的个人观点与 U 盘

时间:2024-09-24 21:5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南城律师了解到

作者 | 肖飒

律师之间的合作问题一直是行业的痛点。大部分律师朋友都不愿意长期合作,单打独斗已经成为习惯。有的律所不鼓励团队合作,导致律师之间“同行嫌弃”,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本文谈几点个人观点,与大家探讨:

USB 式合作

指望年轻律师对合伙人产生人身依赖,未免有些天真。如今的80、90后律师思维活跃,志向远大,胸怀开阔,将他们组织成一个团队确实有些难度。但通过我们的观察,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长处和擅长的领域。将执业领域相近的律师组织起来,在某一领域形成固定的合作,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们称之为:USB式合作。具体来说,就是将业务领域相近的成熟律师组织起来,达成合作意向,在某一领域共同开发案源、共同办案、共同承担项目,最后签订合作协议,在固定的时间内捆绑在一起。

赞美你的伴侣

关于夸奖搭档,有两个层面:第一,在客户面前夸奖要大方。夸奖搭档的专业、敬业,就是在告诉客户,你也是一样的。我以前见过一个律师,在客户面前说他同事工作差,工作不出色。客户会怎么想?他肯定会认为你也是一样的。第二,在对方面前也一定要夸奖。人性都喜欢正面的鼓励,和一个让你每天都心情愉悦的团队一起工作,是一件好事。如果待遇好,就意味着每天都被负面情绪影响,谁也不开心,不利于团队凝聚力。

利益关系是长期关系

虽然维系关系很重要,但我们毕竟是理性的人,只谈“感情、情绪,不提钱”就是耍流氓。多年前,某公司总裁卷入刑事案件,他打电话咨询时说:我们相识就是缘分,你先免费帮我辩护,只要你没事找人掩护你就可以了。我只能淡定地回答,兄弟,这世上最牢固的关系就是金钱的关系,你委托我,我们签了合同,我当然会尽全力为你辩护。单纯谈兄弟情、拍拍胸脯帮忙的人,基本不会尽全力。他沉默了许久,说了一句话:是!其实合作关系也是一样,谈感情、谈前景的律师很多,但愿意和合伙人分得更多钱的律师却不多。如果经济利益不能让对方满意,那就根本没有合作的基础,也无从谈起。

避免道德痴迷

千万不要拿道德当棍棒。我们律师虽然是自由人,但总有“文人”情怀,喜欢教训别人,喜欢指出别人的道德缺陷。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合作是共事,不是共处。配偶要选择道德情操高尚的人,伴侣只要有底线就行。曾经有团队律师说起某人个人道德差,我提醒他:不要论断人,每个人都有私生活,都有自己的难处,没必要揭别人的短板。只要大家有底线、有专业技能,齐心协力服务好客户,就已经很好了。

总之

当我们习惯在委托人面前说“我们”而不是“我”;当我们不再等很久才和合伙人分钱;当我们不再私下批评同事;当我们真正成为“我们”时,细致的分工必然带来生产效率的提升。合作是律师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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