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车祸造成人死亡的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时间:2023-11-23  【转载】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行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而划分的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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