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资格证书
律师执业证书1
律师执业证书2
律师奖状
以案说法
诉讼指南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图片新闻
企业位置
取保候审是不可以折抵刑期的,在我国只有进行羁押才会折抵刑期,而取保候审不属于羁押。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