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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诉人回避谁决定?

时间:2022-03-09  【转载】

刑事公诉人回避需要根据身份来确定,由谁回避。审判长、审判员由本院院长决定。前提:院长没有为本案的审判人员。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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