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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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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零跑腿 委派调解化纠纷

时间:2020-09-30  【转载】

近日,上犹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委派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上犹法院特邀调解员廖良平前后用时15天,有效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让当事人零跑腿,将司法服务送到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6月1日至6月26日期间,被告林某雇佣了原告胡某装修酒楼。7月1日,应林某的要求,胡某到酒楼3楼4楼包厢更换铝扣板,从梯子上坠落摔伤后脑,后到医院治疗花费4800元。胡某要求林某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300元,林某态度强硬不愿支付。无奈之下,胡某将林某诉至法院。

上犹法院收到立案申请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询问案件情况,经沟通,双方均同意诉前调解,上犹法院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廖良平。调解员先行联系原告胡某,再次确认他的诉求,然后与被告林某沟通,经反复耐心劝说,释明法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林某当场付清胡某的工资款,胡某也自愿放弃其他的请求。调解员多次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将该起纠纷化解在诉前。

委派调解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快速化解矛盾,同时也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可谓“两全其美”,这起纠纷的调解仅仅是上犹法院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下一步,上犹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实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落地落实,提升解纷能力水平,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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