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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毒瘾发作盗窃财物 获刑十一个月

时间:2020-07-07  【转载】

近日,云溪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被告人王某在云溪某网吧上网至凌晨。因毒瘾犯了,但其身上没有钱,便心生盗窃的想法。从网吧出来后,王某发现马路旁停放了一台三轮摩托车且未上大锁,便将摩托车偷走。随后将车骑至邻县将车卖给彭某。经价格认证,被盗的三轮摩托车的价值为46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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